分居两年可以判决离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中分居的标准是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天止连续计算时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
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