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律师代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如下
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都是遗嘱的形式之一,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只不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若立遗嘱人只立有一份代书遗嘱,该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一般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也就是说,代书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必须满足:
①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有其中一人代书;
②注明年、月、日;
③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都需要签名。
同时,《继承法》第十八条,对遗嘱的见证人也做了限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②继承人、受遗赠人;
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当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时,我国的法律规定如下:
1、《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lt;继承法gt;司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