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大家说一下两次鉴定伤残等级一样误工费怎么算吧:根据第17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根据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也”应当予以赔偿的含义需要准确理解。如某人受伤并构成伤残,并非指其受伤后所有的误工费和定残后的残疾赔偿金都要赔偿。这是由于无论误工费还是残疾赔偿金都是对受害者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如同时支持,则会存在重复赔偿。故《解释》第20条第二款将误工费计算的终点确定为定残之日前一天。定残之后虽然受害者仍存在因误工导致的损失,但不能再计算。如此,定残前为误工费,定残后为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