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财政部等联合发布通知,从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不再提及普通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而是直接按照 90平方米面积上下来确定不同税率。首套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款的
1.5%;而二套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款的2%。这就是俗称的“豪宅税”退出历史。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