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既然,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A及A的女儿D。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 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D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
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女D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女D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 且未提及分配给D ,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和D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