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医院处理不当造成子宫穿孔、肠穿孔,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现在医院也承认全责,你爱人的损失应当由医院全部承担。
4..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5、对于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你爱人的具体损失来要求。
6、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