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税率为9%。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
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6.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