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在刑事诉讼期间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与法院到底判处实刑还是缓刑等并无直接的联系。如果发现被告人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将对其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如果认为其符合缓刑的条件,就会对其进行宣告缓刑,反之,可能会对其进行判处实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