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识要点
故意伤害罪所侵犯的法益为生理机能之健全。
(一)成立条件
1.行为对象:他人的身体。毁坏尸体、伤害胎儿身体、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如果自伤行为侵犯了其他法益,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战时自伤罪)。
2.伤害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伤害结果的程度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死。
4.非法性: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而伤害他人,因治疗上的需要为病人截肢,体育运动项目中规则所允许的伤害,以及承诺轻伤的伤害的都不构成犯罪。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对造成重伤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例如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成立故意伤害罪);如果采取合法途径将器官移植给患者的,不成立犯罪。
特别提示
要把这里的被害人承诺的伤害与教唆、帮助他人自伤的行为区别开来。在被害人承诺的伤害情形,伤害行为本身是行为人实施的;在教唆、帮助他人自伤的情形,伤害行为本身是被害人自己实施的。所以,教唆、帮助自伤的行为原则上不成立犯罪,除非支配了被害人的行为,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