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处罚标准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法停放机动车适用非现场处罚,对司机或机动车所有人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违法临时停车,司机拒不驶离,可适用现场处罚对司机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予以警告或处20元罚款。 接受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发现车辆被放置《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后,如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可随时持该通知单到市区及塘沽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如执法交警尚没离开现场,可要求交警当场给予处罚;如因风吹、人为等原因造成《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遗失,致违法行为人没有接到通知单而在媒体公告了违法车辆牌号,请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网站查询并到市区及塘沽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违法停放车辆驾驶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应按通知单注明的接受处罚地点查看交通违法摄录资料;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注意违法停放地放置或张贴的提示语,携带相关证件并按注明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