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然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