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r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n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n
(五)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n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