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著作人身权不可以转让与许可。
解析:
著作人身权不可以转让与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著作人身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前述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