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属于
解析:
属于。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具有相同的属性,属于民事诉讼。
2、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拆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是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只能采取一种行动予以执行。决定协议合法性或取消协议的不是行政程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