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时税法规定,工薪个税是(工资-三险一金-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假设小张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在广州,缴纳比例按照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计算,那么:
应纳税额=6000-6000(8%+2%+1%+8%)-3500=1360(元)。
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13603%-0=40.8(元)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
但对于收入相对较高的人群来说,就不是这么轻松了。
有媒体报道,一家日用消费品企业税务总监张丽称:“我辛辛苦苦挣了百万的年薪,却要缴纳40多万个人所得税(个税),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挣了几百万元,股票转让时却不用交个税,这确实不太公平。”
中国个税属于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等。而其中最为普通大众熟悉的,莫过于工资薪金所得。经调整后,目前工资薪金在3500元免征额后,采取7级累进税率(3%~45%),月所得在8万元(年所得96万元)以上税率达到45%。这意味着如果按照现行个税纳税,年薪百万的高管实际拿到手只有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