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1、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之后会提请检察院逮捕。
2、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3、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4、所以说,从被拘留到移送检察院,刑事拘留37天+侦查阶段3个月+移送检察院1个月+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1个月,一共6个月左右。你现在才3个月。
5、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以上是对刑事拘留不移交检察院正常吗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