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盗窃罪数额起点是有规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可以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依据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此可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盗窃罪数额起点并不完全相同,但都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幅度内。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