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交通肇事回避范围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没有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们回避的,有权决定他们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指令他们回避。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