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中确实存在死者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扯到死者的兄弟姐妹。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上述法条,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另外,我国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也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即“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