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确定为“近亲属”,民法通则等各类司法解释的定性,近亲属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有上述人对死亡赔偿金予以分配。
分配上,实践中通常参照继承法的分配原则,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同时兼顾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