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传销活动新特点的研究,制定和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线索排查、应急处置、与公安和教育部门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力度。
二、是推行区域联合执法模式,加强信息通报和执法合作,解决传销活动此消彼长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全国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参与传销人员档案库,实施精确打击。
四、是规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考评工作。
五、是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大对直销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