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律师费有3种计费标准:计件、按标的额比例、计时。
1、计件。
A、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酌减收费。
B、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100万元部分,5%-7%;
(3)100万元-1000万元:3%-5%;(4)1000万元-1亿元:1%-3%;
(5)>1亿元部分,0.5%-1%。
3、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