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蒙古地区法院为代表,该地区法院认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逾期利息,不论其包含了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中的一项或几项,其金额或金额之和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通过对内蒙古地区相关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判决文书的研读,其皆未明示“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这一标准的法律依据,但该地区相关判决均秉持这一标准。 此来看,对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罚息、复利及违约金之金额认定各地法院之裁量标准差异较大,故本文于三地法院之相关司法判例中摘选代表性判例15篇,并对相关判例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汇总,以期能对司法裁判中对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罚息、复利及违约金之金额认定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