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有争议应由合伙人协商解决,不得向法院起诉。这是违法的。
当有违法行为的时候,当然应该向法院起诉。
2,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的情况。
合伙企业法第27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不可以。
合伙企业第32条规定: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有效。合伙协议是企业内部的事情,与第三人无关,其签订的合伙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