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您在申报工伤时依照以下所列资料准备齐全: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由正规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若有劳动关系存续情况,还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5.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发起的工伤申报,则需要提交该单位依法设立并经过注册备案的登记证书或者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登记信息查询通知单;
6.若有人因工不幸去世,应具备相应的死亡证明;
7.来自公安部门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献;
8.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涉及到由公安部门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材料;
9.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救助的损伤情形时,医疗机构应当即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医疗抢救证明;
10.同时,还得向民政部门或者其他与之关联的相关监管部门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