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您的工伤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您仍然享有辞职的权利,这并不会对您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任何影响。
然而,在此之前,即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您并非必须要提交辞职申请。
如果您有其他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工作,那么这自然也是完全合法和合规的。
但是请注意,只有在您成功取得工伤认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后,您才具备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工伤待遇的资格。
因此,建议您在等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行决定是否递交辞呈。
值得强调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您正式从职期间就有权领取的;而另一方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须在您正式离职之时方可获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