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无正式土地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仅对宅屋实施强制征收是一种侵犯公民权益的严重违规行为,其缺乏法律基础,无法得到支持。
在涉及农村地区的宅屋征收过程中,实际上涉及到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之上附属物的全面征收,而重点在于对集体土地的处理。
具体而言,当我们谈及集体土地时,所指的是宅屋所建之处,遵循的原则是“房与地共同移动”,也就是说,当土地被征收时,相应的宅屋亦应随之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