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赔偿协议签署后能否提起诉讼的解答如下: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在双方签订赔偿协议时,受害方对于自身受伤情况是否存在准确的认识与预期。
若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被医生告知受伤情况较为轻微且不需额外治疗,又或是医疗费用只有轻微的支出,这些情况都表明当时签订赔偿协议时受害方有充分了解自己的伤势状况及相关风险。
其次,当事人在接受交通警察部门主持调解的时候,已经将受害人可能会发生残疾的各种可能性详细斟酌,并将未来可能面临的问题一并加以解决,那么在此基础上签署的赔偿协议,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原则上理应无法获得保护。
相反地,若赔偿协议中的赔付金额已经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残疾甚至增添新的伤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那么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则应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