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童星并不被视为儿童工或未成年劳动力。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在得到未成年子女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明确同意后,文艺类组织与单位享有法定权利招聘年满16岁以下的专业文艺人才。
童星一职通常是基于监护人已经给予的明示许可而设立的。
至于童工的定义则为,指雇主或用人单位在未征得儿童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完全同意的情况下,让儿童参与任何形式的经济生产活动,例如担任售卖报纸的报童、投身军队的少年兵、或是参与农场和工厂工作等环节。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