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违法行为。
关于自杀问题上,确实存在着道德和伦理方面的争议,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即自杀本身并未触及任何违法条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有人故意施加他杀行为,那么这就构成了犯罪行为,虽然可能会在公众舆论乃至司法实践中面临较小的谴责和谴责力度,但确实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这类情况,通常情况下不会进行刑事追究,若已提出公诉,也往往会考虑撤销案件或终结诉讼程序。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也属合法免责范畴:遇到情节明显微小且对社会损害程度极其有限的事件时,未必被视作犯罪行为;对于已超出法定刑事追诉期的犯罪行为,通常不予以追究;依照国家议会特别赦免命令所获准免除刑罚的情况;以及根据刑法关于告诉乃论原则,虽经公共揭露或已撤销指控,而未实际启动法院诉讼程序;最后,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故后,通常不再进行刑事调查和审判。
总的来说,以上这些情况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责范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