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准备好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指定银行户头的存折或者卡片,同时每种材料均需复印一份副本备用,如有社保卡和户口本亦可一并携带。
接下来,您只需亲临以下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的社保养老领取业务窗口。
特别提醒您,若您的生日恰巧在下半年,即恰好达到满期领取标准,建议您提前至上半年,即在6月30日前完结此项申请手续,提前一个月完成办理便能满足需求。
其次,您需要在预定退休年纪前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局提出书面退休申请;随后,社会养老保险局会在收件之后,由退管服务部门对您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档案是否已托管及参保缴费等状况)进行核查与确认,若判定您的情况大致符合要求,他们将会通知您: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 填写《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2. 提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三张一英寸彩色照片;3. 支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捌佰元整。
再次,我们会邀请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的专家进行定期审查,对于检查无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者,将在《退休条件审批表》上予以批准回复。
最后,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将会核算出您应有享有的养老待遇金额,并将《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上报至人社局加以复核;待审核无误后,我们将为您办理养老金存折,以方便您开始享用应得的退休福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