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针对猥亵行为的报案并非必然能够立即立案处理。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公安机关必定会认真对待每一起民众所反映的此类事件,并作出相应的受理措施。
当公安机关接收到相关信息后,会参照以下标准进行案件审核和判断,以决定是否应当予以立案:
首先,该案件必须属于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之内;其次,需具备切实存在的犯罪事实,且情节严重到足以构成刑事责任;最后,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特别授权与批准方可正式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