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立案需要的证据是表明确实是存在着猥亵事实的出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猥亵罪需要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鉴定结果等。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有侵犯他人的行为、其对象是十四周岁以上的公民、存在侵犯的主观目的等。
猥亵罪批捕后是不可以撤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民事主体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猥亵儿童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而且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事案件立案后,说明该案已经涉嫌犯罪,且属于公诉案件,应当有公安局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审判。
二、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
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三、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认定猥亵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二)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三)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四)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亵罪立案需要什么证据,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强制猥亵等相关的行为,肯定是需要进行的处理的,但是必须要符合立案的条件才能够处理。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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