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耍流氓”问题,轻度行为可能表现为言语上的挑逗或者调侃,但严格说来,其行为应被归类为道德层面的问题;然而,当耍流氓行为严重到足以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时,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已经跨越了道德底线,并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耍流氓是否涉及到犯罪情况,主要取决于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到底有多严重,以及它是否触犯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在这个概念中,耍流氓涵盖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涵:
首先是使用不恰当甚至具有恶意性质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或者达成某种目的,例如放刁、撒赖、欺诈和引诱女性从事不良行为等等。
其次,它还可以理解为女性向男性表达出类似的放刁、撒赖、欺诈或调侃的行为。
当耍流氓行为相对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