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通常会被视为关联交易范畴。
此类交易活动囊括了较为广泛的范围,如公司关联人士间所实施的资产转让事宜、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各类服务以及代办各项事务等相关活动;
此外,还包括关联人士间所产生的金融借贷与担保关系,以及上级公司或控股股东免费占用下属子公司资产的情况;最后,还有资产租赁经营中所出现的关联交易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