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立案程序,仅仅表示公安机关已初步认定存在刑事犯罪嫌疑,但并不意味着必定会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拘捕。
一旦案件进入了立案阶段,公安机关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搜集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有罪行之前,警方通常会先采取拘传这种较为轻微的强制措施,将肇事者强制需要送至指定地点接受盘查和审理,整个过程中最长可持续长达12个小时。
然而,待拘传期间过后,相关人员既可能得到释放,也可能面临更进一步的拘禁处罚,例如取保候审或刑事拘留等。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证据证实涉嫌犯罪者的罪行,他们便有权直接实施逮捕行动。
与此同时,这些被逮捕者将面临着较难预料的命运,如被取保候审、或者被予以长期刑拘等待判决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