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国家对于农村居民宅基地面临着明确的规定——即每户家庭只能合法拥有唯一一块宅基地。
这其中不仅包括了位于宅基地内的附属房屋、庭院使用面积的规定,还特别针对使用耕地时的最大限度作出了限制——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而在使用非耕地等其它类型的土地上,其住房建设也有所限制——最高占用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同时,如果该地区处于山区并具备开发利用荒地、荒坡资源的条件,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住房建设所能占用的最大土地面积将被限定为不超过160平方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