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您遇到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时,请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汇报。
对于此类事件,相关部门要求责任人务必于24小时内向医教科报告,并于48小时内向医教科提交书面材料。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向长安区卫生局以及西安市卫生局汇报。
2.收到报告后,医教科将指派专业人员调查事实,并与科室一起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能够立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处理医疗问题,并保证良好的病员及家属接待服务。
3.当医疗事故引发争议时,我们建议将病史首页、手术纪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单等资料,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和启封。
封存完毕的病历资料将会由医院妥善保管,以备日后追溯。
4.发生医疗问题后,科室会进行深度研究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具体的防犯措施和处理方案,并及时向医教科反馈。
医教科则会安排相关专家就此事展开专题研讨。
无疑,责任人及科室人员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
5.根据医疗事故的定性结果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医院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一处罚会形成书面报告,载入责任人的个人档案中。
6.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处罚时间自问题定性之日开始计算。
再次提醒大家,每一个步骤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确保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