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遗憾,所有的委托书都必须提交原件。
对于个人授权委托书,其复印件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并不明确。
若对方承认该复印件为真实文件,则它便具有法律效应;反之,若对方对其真实性表示质疑或反对,那么原件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从原则层面来看,仅凭复印件本身难以作为有力证据被法庭采纳,而法院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通常亦会审慎看待并考虑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但通常情况下,复印件并无足够法律效力可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