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的《继承法》第十七条设定,遗嘱共有以下五种不同的形式:
首先是公证书遗嘱,这个需经过国家公证机构统一认定。
当遗嘱人身患疾病或是其他特殊缘故无法亲自处理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其次是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手写和签名,并且标记日期;接下来是代书遗嘱,请专门人员书写并由多个见证人作证;还有就是录音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且保存完好;
最后的口头遗嘱,需要在紧急关头由多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老人立遗嘱最好先做精神鉴定。这样既可以确保遗嘱的有效,也避免了以后的麻烦,省心又省事。法律没有要求老人立遗嘱必须坚定行为能力的的,但是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立的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为避免纠纷,可以申请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首先,法律规定遗嘱的内容是必须符合遗嘱人自己的意见的。如果不是遗嘱人自愿进行订立的遗嘱人,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证明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由遗嘱人本人证明该遗嘱不属于自己的意见。那么法院将会是该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