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证处在起草和准备有效遗嘱时,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必须准确地记录下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如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居住地址等;
其次,需要明确阐述立遗嘱的动机和目的,其中包括所涉及的财产种类、价值,以及对于财产分割的具体建议,同时还需明确各继承人应获得的具体份额,以及其他相关的特殊要求;
最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立遗嘱人有意通过遗嘱来指定监护人,那么在这一部分中也应该进行明确说明。
此外,遗嘱中还应对遗产的分配作出详尽而周密的规划。
在这个环节中,需要以清晰且具体的方式,详细描述每一项遗产的分配方案,包括遗产的具体名称、数量、分配给谁以及分配的比例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