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劳动仲裁过程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允许通过立案撤消仲裁的方式来修复相关错误,或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以撤销相应的仲裁裁决。
所谓“劳动仲裁”,即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过公正坦诚地处理当事人申请的劳动争议,为各方确定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劳动仲裁也是劳动争议当事方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民事诉讼的必要前置环节。
因此,任何一方发起劳动仲裁程序时都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时起计算一年内出示书面申诉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
但若当事人能证明其申请仲裁确系受不可抗力因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所导致,那么即便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长限制,仲裁委员会亦会给予适当考虑并受理相关申请。
此外,当事人申请仲裁需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详尽且规范的仲裁申请文件,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合适份数的申请书副本供官方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