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土地遭遇强行征收时,农户应采取以下策略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若发现未经许可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土地即遭非法地剥夺,农户必须立即与当地县级府部门取得联系,尝试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倘若此类措施未能奏效,则可进一步寻求省级土地主管机关的协助;
其次,依据相关法规,未得到户主签署同意书之前,任何对土地实施的强制性征收皆属非法行为;
最后,对于那些无权批准征收和利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做出占用决定,或者超越批准权限行事,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土地占用和征收,他们所做出的批准文件都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对于一审程序的详细描述,我们获悉这个过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原告发起诉讼,法院在接到申请后进行立案;
然后,开始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向被告发出起诉状副本,同时向原告发放接收到的答辩状副本,此外还需通知所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者开庭日期及具体地点;其后,正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按照原告、被告、第三方的顺序阐述各自主张,进行实质性的举证和证据交叉审查;展开激烈辩论;
最后由当事人发表最终意见等等;在审理完毕之后,法官可能会在当日作出判决结果或选取适当的日期宣布判决,并在此基础上向各方当事人发出相应的判决文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