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产权归属的原则,我们可以将全部的土地资源划分为两大类别:
集体所有制土地以及国家所有制土地(例如国有林业场所、国有荒野山岭、荒漠边缘地带、滨海河滩、内陆山丘等)。
其次,如果依据土地用途分类,那么我们需要考虑到的就会涉及到耕地、果园种植区、森林、放牧绿洲、湿地、村镇建设用地区域、交通网络用地、尚未开发利用之地等等这些方面。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