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序言部分:
(1)拟定标题。
应当在文本中明确体现为“遗嘱”或者“××××遗嘱”。
(2)详细阐述立遗人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层次、出生地以及具体居住地址等等。
2.主体部分:
(1)详细描述立遗人撰写此份遗嘱的动机与原因。
(2)具体罗列立遗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种类、数量及其存放场所综合说明。
(3)明确指出立遗人在继承问题上的处理意向和主张。
(4)清楚注明所签属遗嘱的份数,以便在场人员共同遵守并监督执行。
(5)准确记录立遗人设立遗嘱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结尾部分:
分别按照立遗人、见证人、代笔人均需签字或加盖印章的顺序进行操作,同时还要详细注明遗嘱形成的日期。
鉴于此份遗嘱涉及房产继承事宜,我们建议您前往相关机构进行公正认证,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