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无故阻挠。在您描述的情况下,虽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父亲,但母亲依然有权利探望孩子。如果父亲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限制母亲探视孩子,母亲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表达自己希望正常探望孩子的愿望,看是否能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2. 申请调解: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纠纷。3. 法院诉讼:如果调解无效,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障其探望权。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以及父母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因此,建议您先尝试友好协商,如若不行,则尽快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