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赔偿处理中,赔款一般不直接交给受害者,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司法程序来支付。在中国,如果事故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私下调解成功,那么加害方可以将赔偿款项直接赔付给受害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涉及重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或赔偿金额较大的案件中,通常会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来执行赔偿。1. 保险公司理赔:若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如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核算赔偿,最终赔偿款通常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害者。2. 法院诉讼判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能选择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赔偿款项将按照法院判决书的规定,由加害方或其保险公司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再由法院转交给受害者。综上所述,在法律程序中,为了保证赔偿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交通事故赔款一般不会直接由加害方交给受害者,而是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