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保险法规中的明确规定,自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相关确认文件并获取正式保单之日起算,直至保单生效满10日为止,均可称之为保险的“犹豫期”。
倘若投保人在该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请求,公司应依据法律规定,毫无保留地全额退还相应的保费。
特别的,如若投保人选择通过银行保险代理渠道购买保险产品,按相关规定,其保险的“犹豫期”将延长至15个自然日。
同时,此项规定也同样要求保险合同(或条款)必须详细注明被保险人在该犹豫期内所具有的退保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