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概念标注:
所谓软件著作权,即是基于相关版权法规,软件创作人或其他法定权益方所获得的对其软件产品所有正规享有之专有权限的简称。
至于专利,其乃由政府行政部门或是代表部分国家地区的区域性组织遵循申请程序而签发的一份官方文件,而获得该专利的创新发明技术,在普适情况下,除得到专利权拥有者许可外,其他人不得擅自实施。
2.保护执行:
软件著作权主要依循《著作权法》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进行保护,专利的保障则主要依据《专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法规。
3.申请途径:
与软件著作权对比,专利的申请过程须历经正式审阅及实质审查两项环节,确保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践适用性等多项严格条件后方可获得保障。
4.简易度比较:
在获取软件著作权上,操作流程更为简便,维权处理也较为直接明了,但此权利保护力度较弱,产生收益往往集中于授权费用的收取。
相反,专利取得过程相对繁琐,维权环节亦颇为复杂,然而保护力却更加强劲,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亦更为持久且丰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