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规则如下所述:
首先,关于租房支出,每个自然月的提取额度最多为当月应缴额的50%,且在每个财年里,总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往年12个月的月度平均提取额。
其次,对于其他类型的住房消费费用,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流程启动前12个月内您的住房公积金应缴额的30%。
再次,若您想要购买已有所有权的住房或者对本市范围内拥有所有权的房子进行建造、翻新以及大规模维修,提取额度不能超出申请时的帐户内存款余额。
并且,该提取额度不能够超过您购房的总价值。
如果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共有两套或者更多的住房,那么您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只能最高达到储存账户余额的60%,同时也不能超过您所购房产的总投资价格。
最后,偿还本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所有权的住房贷款的利息,只要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共计只有一套住房,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就等于您上个月的实际还款额。
然而,如果您和您的家庭成员累计有两套甚至更多的住房,则每月可提取的最大额度将被限制在您申请当月应缴额的60%。
需要指出的是,第三次及以上购买的房产是不可获得住房公积金提取批准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